上海市網絡文化許可證(即《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》)是從事互聯網文化經營活動必須取得的行政許可。根據《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在上海市辦理網絡文化許可證需滿足以下條件:
一、基本條件
- 具有合法的企業法人資格,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;
- 有明確的網絡文化經營范圍和相應的經營管理措施;
- 有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設備;
- 有符合要求的域名、網站名稱和固定的網絡地址。
二、場所與設施要求
- 經營場所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;
- 具備相應的服務器、網絡安全設備和數據備份系統;
- 技術設備能夠保證網絡文化產品的正常運營。
三、人員配備要求
-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經營管理人員無違法犯罪記錄;
- 配備不少于3名具有相應專業背景的技術人員;
- 配備專職的內容審核人員。
四、內容管理要求
- 建立完善的網絡文化產品內容審核制度;
- 確保提供的網絡文化產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;
- 建立用戶信息安全保護制度。
五、其他特殊要求
- 如從事網絡游戲運營,需符合游戲版號等相關規定;
- 如從事網絡表演經營活動,需配備相應的表演場地和設備;
- 所有經營活動需符合國家關于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規定。
申請人需向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完整申請材料,經審核通過后,方可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。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,到期前需辦理續期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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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17 00:07:34